北京再担保《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再担保业务应急政策的通知》

  • 2022年06月01日

北京再担保《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再担保业务应急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再担保业务

应急政策的通知

 

各合作担保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文,以下简称14号文)于2022年4月正式发布,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担保公司)呼吁全市各合作担保机构共同落实文件精神,再担保公司将与各合作机构共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现就疫情期间有关实施再担保业务应急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民生、疫情防控保障专项”

对于在北京市以保障民生为主营业务及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或提供新冠疫情防控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最高50%比例再担保支持。

(一)民生、疫情防控保障专项

1.企业符合《再担保业务合作指引》、双方签订的《再担保合同》规定的企业基本要求,不属于《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范围;

2.专项支持范围:在北京市以保障民生为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粮食、蔬菜、肉食等生产及运输销售;在北京市以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或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为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检测设备及耗材、涉防疫医院的办公运营服务等领域。

3.单户企业总体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请方式

担保机构在目前按月申报业务清单中明确备注“申请民生、疫情防控保障专项”。

(三)再担保比例

原则上为50%。

(四)政策适用期间

该政策适用于放款日期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之间的业务;政策到期可视疫情控制情况适当延长,我司将另行通知。

二、降低再担保费

对于餐饮、住宿、旅游、零售、交通运输、文化创意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领域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一)支持范围

1.企业符合《再担保业务合作指引》、双方签订的《再担保合同》规定的企业基本要求,不属于《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范围;

2.企业属于餐饮、住宿、旅游、零售、交通运输以及文化创意六个行业领域。

(二)申请方式

担保机构在目前按月申报业务清单中明确备注“申请费率减免”。

(三)降费标准

我司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担保机构提供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对于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再担保合同》约定费率的一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政策适用期间

政策适用于放款日期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之间的业务;政策到期可视疫情控制情况适当延长,我司将另行通知。

三、建立纾困机制

鼓励合作担保机构对生产经营受疫情直接影响、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采取无还本续贷、展期、接续等方式给予企业持续支持,对于上述业务,如此前已纳入再担保且在不扩大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原则上对于该类业务展期及续贷的,再担保公司按原再担保比例纳入。

四、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为有效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充合作担保机构代偿能力,考虑到担保机构居家办公带来的获取数据、传递信息、提交材料操作难度增大,对于放款时间在2022年2月-2022年5月的新增业务,获取信息或申报确有困难的,再担保申请纳入时间可在双方《再担保合同》约定报送时间基础上延后30天报送,即在放款日后90天内报送。再担保公司将视各合作担保机构所在区域疫情防控政策情况,按照相关要求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操作保后及代偿补偿审核等工作。同时对于较难提供纸质文件、盖章文件的担保机构,在合规合理的前提下,加快代偿补偿审核速度,允许部分保后资料、代偿补偿申请资料后补。